培养民主意识 行使选举权利 —记材料学院人大代表选举活动

作者: 来源:发布时间:2016-11-29

2016年11月29日,材料学院组织参加了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活动。材料学院党委书记潘希德老师、研究生辅导员吴文媛老师亲临现场进行指导,学工组兼职辅导员在现场进行辅助工作。材料学院教职工、研究生选民对郑文斌、赵军武和韩鹏杰3位候选人进行了投票选举,积极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。

本次投票地点设在新材料大楼二楼大厅,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,进行差额选举。各位选民持选民证,在选票发放处领取选票,按照选票的填写方法,选出自己支持的候选人,认真严肃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,投上庄严而神圣的一票。选举过程中,针对可能出现的选民对选举流程不了解的情况,投票点工作人员认真为选民进行答疑。选票发放人、监票人、计票人等选举小组成员合理分工,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,依法进行选票领取,确保选举有序进行,力求选举活动公平、公正。此外,材料学院张贴了三位候选人照片、简历等较为详细的资料,便于同学们、老师们知名、知人、知情,更好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。

在材料学院分党委以及各选民小组组长的大力宣传和督导下,全院广大师生克服困难,积极到场表达选举意愿,未能到场的选民也分别委托同事或同学代为投票。截至下午两点,我院投票率达82.27%,圆满完成了本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任务。

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疑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,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,积极参与人大代表选举,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、代表意识和民主意识,无论是对我们国家的民主建设,还是对我们党的威望,都能起到极大的完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