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所、室:
按照研究生院2023年工作要求,结合往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存在的问题,学院对2023年预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预答辩由各系所统一组织,于2023年5月4日前结束。预答辩结果以系室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学院A221办公室。
二、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负责送审,应于5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,答辩由各系所统一组织。
三、根据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条件,各位同学需在5月1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供导师签字的成果证明(论文首页,专利公开证明),否则论文不予送审。
四、学院将预答辩结果后20%的学生按一级学科统一集中答辩,具体安排随后通知。
五、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,需在5月25日下午18:00前提供一本盲审论文,学院将成立专家小组对所有论文进行以下三方面的审查:
a) 学术内容审查;
b) 工作量审查;
c) 格式规范审查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3年4月4日